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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看到一个商家以极度不合理的价格标了一个商品,譬如 2 块钱可以买 500 瓶肥宅快乐水,你是决定自己偷偷拍下看看有没有可能店家真的发货,还是说去问问卖家,他是不是写错了?我想大部分差友都会选择好心去提醒下卖家,当然也有可能有的人会抱着侥幸心理去试试看,如果卖家找上来道歉并劝说自己撤销订单,绝大部分人也就会同意。
然而,有一种人,他们平时是薅薅优惠劵的无害羊毛党,甚至还会和商家联动促活。但当他们发现有商家犯错之后,便会一个传百个,化身一群饿狼扑上去,分分钟让你连骨头渣都不剩,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消灭完猎物,便又变成以前无害小小羊毛党,并悄悄留意着下一个猎物的消息。
网红引导粉丝“26 元买两吨脐橙”
近日,一篇《怎么看待知名博主“路人 A -”趁淘宝农民店家操作失误,鼓动粉丝刷单七百万人民币导致店家倒闭一事?》的帖子在知乎上火了起来。首先,来介绍一下路人 A,“路人 A”是个 B 站小有名气的 up 主,靠着平时发的一些开箱和薅羊毛的视频,向 QQ 上导流了一大批和他有相似需求的羊毛党,他同时也是这群人的小头目。
据 B 站 up 主小帅喵萌萌哒介绍,有两位农民开了网店,误把价格写成了 ”26 元 4500 斤 ”。结果,B 站的 up 主 ” 路人 A -“,带领一万粉丝(每个羊毛群最多 3000 人,有十几个群)以迅雷不及掩耳 ” 盗橘 ” 之势,一晚上买了 700 万元。当然,这两位农民拿不出这么多橘子,而羊毛党也不是看上了这些橘子。他们的套路简单粗暴:由于店主无法兑付,就集体投诉店家虚假宣传,然后依据平台规则拿取赔付保证金。结果就是,店主的 10 万保证金全被扣完,关店倒闭。
11 月 7 日,淘宝和天猫均在微博发布公告称:“在发现异常情况后,已经第一时间把这家店‘保护’起来,以避免更大损失。”淘宝还承诺:“将在法律、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减少各方损失。”
同日,哔哩哔哩弹幕网也于微博发布公告称:“用户本人(路人 A -)承认其错误行为,并就此事深刻反省并道歉,承诺将努力弥补自己的错误。”哔哩哔哩弹幕网还表示,目前已经封禁该用户账号,直至其妥善处理本次事件。
羊毛不是这么薅的!店主可主张撤销合同
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长青告诉红星新闻,任何买家从点击下单后便等于跟卖家签订了一份交易合同,所以上述情况可参照“合同法重大误解规定”:店主可以依法要求变更或撤销交易合同。
什么是“重大误解”,可以从 1988 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第 71 条规定中得到部分解释:“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林小明律师认为,店家的失误操作不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是可以要求撤销合同的。从购买者的角度来说,发现漏洞并利用漏洞,其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采取退货等措施避免进一步损害店家的利益。从第三方平台来说,应当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评价和处置机制,允许店家进行相应申诉。
狸卡司想说,“薅羊毛”不违法,比如商家做低价活动促销,这才是羊毛党的初心。但如果是恶意的,明知商家失误还去薅的,这不是“薅羊毛”,这是作恶。恶,亚心也,既有一颗不健康的心,那也该治治了!
狸卡司 · 澄光自媒体 / 发布
红星新闻 & 差评 等 / 综合来源
酥耳狸 / 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