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360的假公济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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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阑夕

众生的情人节,成了 360 的情人劫。

就在今天,金山网络起诉 360 不正当竞争(安装拦截)一案得到法院判决,360 被判定败诉,据金山网络的统计,这延续了 360 的官司败诉史,创下了十五连败的神话。

同样是在今天,百度悄然启动了对 360 的法务程序,预备起诉后者通过旗下浏览器产品非法诱导用户拦截百度自媒体平台百度百家的广告内容,破坏商业生态。

此时,距离百度百家正式上线,不足两月。从作家列表中可以看到,已经有近两百名自媒体人应邀而来,“作者生产内容 + 用户免费阅读 + 百度贡献流量 + 广告变现收入”的商业模式虽然不是首创(新浪博客早期曾经有过相似尝试),但是因为百度开放了拥有百万级广告主的网站联盟的接入,所以百度百家向自媒体人解决了其他内容平台顾左右而言他的回报议题。

百度百家常被用来与腾讯大家对比,二者都是希望通过重组新媒体的资源(以及资本)优势,来回归内容生产的本质流程,让媒体而不是企业来为自媒体人的劳动买单。与腾讯大家的“包养制”不同,百度百家所效仿的其实是建站思路,在自媒体的内容页面设置多个广告位,每当读者点击这些广告,广告主就会向百度支付推广费用,而这笔钱,目前是百分之百的分账给自媒体人(这个收益,因人而异,最好的效果,有一天之内即收入破万的作者)。

360 针对百度百家痛下杀手,始于今年 1 月中旬,先是有作者在自己百度百家的后台发现收入骤减,具体则是缘于广告点击的大幅下降,经过百度方面的调查,发现 360 浏览器专门对百度百家的网页定向开启了屏蔽广告的引导,导致 360 浏览器可以越过百度“关掉”百度百家的对联广告,而对联广告正是百度百家的主要收入来源,360 这一拦,就拦掉了作者近三成的收益。

诚然,如果将用户体验奉为天条,或是坚持互联网行业的政治正确原则,可能没有人会理解广告,所以如果有软件能够帮助用户屏蔽网页广告、去掉视频贴片广告甚至开创出人工智能屏蔽掉一切商业推广内容,那么一定会令用户拍手称快,满心欣喜的期待迎来一片洁净。

然则,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必然难逃选择性屏蔽的路线。当百度百家的对联广告被 360 引导屏蔽的同时,一些与 360 有着合作关系的网站却安然享有网开一面的特权,当用户通过 360 浏览器访问这些网站时,面对网页上的对联广告,却不会收到任何关于“提升用户体验”的提示。如果当 360 在拦截广告时是将自己列为“公器”,那么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却必然是在“私用”,“尊贵的用户”继续沦为幌子,被 360 当作弹药来使用。

例:

在百度百家的文章页面,360 浏览器弹出警告信息,引导用户屏蔽对联广告:

论·360 的假公济私(转)

而在门户首页,同样存在对联广告,360 浏览器毫无反应:

论·360 的假公济私(转)

在一些中小网站,即使对联广告和弹窗广告已经对正文内容产生遮挡,360 浏览器仍然“不闻不问”:

论·360 的假公济私(转)

话说回来,即使 360 没有选择性屏蔽,一视同仁的干掉了互联网生态圈中的广告这一组成部分,用户是否就能够真的获得一片洁净?

是的,而且一定注定会是空无一物的洁净,这是最基本的商业常识,没有回报,就不会有生产,互联网纵使以免费为道,但是免费的背后,也必然会有着名为增值的附属,用户若是既不愿为生产行为支付费用,又不愿意为其创造边际价值,那么这层供需关系则无以为继,一潭死水,既是清静的,也是荒芜的,“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亦为如此。

不断有人抱怨百度百家的广告位置过于繁多,“十分不爽”,专栏作家连岳就很直言不讳,他回复那些愤愤不平的读者:“如果不是百度百家,你根本无法看到我的这篇文章”。更为平实的道理则是,用户并没有让出鼠标键盘的操作权利,如果厌烦百度百家的体验,大可关掉网页离开就是,万无理由迫使作者以及商业公司为自己的私利做出迎合和改变,“打土豪,分田地”的强盗逻辑,可以一时,不可一世。

据我了解,百度百家的许多自媒体人,因为被 360 无端砍掉正当收益,对 360 也颇有微辞,360 相当于变相的侵犯了 CC 协议中的“禁止演绎”条目,作者设置了文章的阅读环境,用户要么安然接受,要么转身离开,本是两厢情愿,却有 360 插在中间折衷,代行买椟还珠的行径,就如餐馆举办活动,卖烤鸭送免费啤酒,你不能拿了免费的啤酒,再退掉烤鸭,还振振有词的说这才是“好的体验”。

360 以安全产业发家,向来有着“胁用户而令天下”的豪情,屏蔽令人体验恶劣的广告,也是打着用户需求的旗号。但是,2010 年,360 的“叛将”傅盛曾经在做可牛杀毒时发布过一款名为“361 特警”的产品,其功能主要在于清理 360 软件中不必要的功能、拦截 360 的强制弹窗消息,“全面帮助改善用户体检,提升系统稳定性和速度”。同时,“361 特警”的所有功能也同样“均需要用户主动选择方可启动”,与 360 的惯常手段如出一辙。所以,360 也就以兄弟之情张开双臂欢迎这款“361 特警”了么?当然没有,“361 特警”和可牛杀毒一起,被 360 一再封杀,禁止所有用户安装。

又比如,360 的现金流支柱产品“360 导航”中有许多付费推广的网站链接,若是百度或是腾讯借软件产品修改用户访问“360 导航”的页面,以“清理广告、提升体验”的名义剔除掉这些网站链接,360 又会委屈成何等表情?

曾有自媒体人作为中间人,去和 360 方面交涉,得到的回应是,百度需要通过沟通的方式,去让 360 的技术将百度百家的域名加入到白名单中,但是百度与 360 两家本就水火不容,即使自媒体人居中调停,这个难度也远大于巴以纷争,几经拉锯,仍然没能妥善解决,360 浏览器仍然精准锁定百度百家,伸手不停。

于是,理说不通,就只能寻法了,“3Q 大战”之后的工信部第 20 号令,已经明确禁止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恶意修改或者欺骗、误导、强迫用户修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参数”,借此法令,倘若百度真将 360 诉上公堂,后者胜诉希望应该不大。

但是话说回来,中国的令箭,往往都在落地后变成鸡毛,尤其是涉及到这种劝架场合,更是赢得了官司,赢不到利益,判决结果时常沦为一纸空文,这个其实并不局限于互联网行业,早年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被判抄袭作家庄羽《圈里圈外》,需要赔偿并道歉,郭敬明也很坦率,赔钱可以,道歉别想,当然,法院最后也不可能让法警去逼郭敬明张口道歉。360 也曾输过百度官司,北京一中院要求 360 连续 15 日在首页发布道歉声明,最后也不了了之。

法无定法,势必无法无天,中国人多好面子,自毁声誉的事儿,打死也不干。倒是 Google 磊落如斯,因其在法国的隐私政策被发现有违法国隐私监管机构的法令,法国法院向 Google 开出了 15 万欧元的罚单,并责令 Google 在其法国首页声明自己违背了法国相关法律、并向用户道歉,甚至连公告内容的字体、颜色、大小以及悬挂位置都有具体规定,防止 Google 避重就轻。Google 当然不乐意了,其雇佣的律师曾在紧急听证会上试图阻止此项处罚,认为这种行为“将对谷歌的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但是法国法院最终并未动摇,于是,Google 也只能按照法院裁定执行了判决要求,在今年 2 月的第二个周末,所有法国网民在访问 Google 时,都能看到 Google 首页的搜索框下方,挂着清晰可见的道歉声明,一直持续 48 小时。

论·360 的假公济私(转)

可惜这般气度,中国的互联网巨头们大都不屑一顾,千钧一发尚可强撑,爱惜羽毛才是正事。败诉了 15 次之多,真正道歉却从未有过。

言尽于此,只望 360 好自为之,生杀予夺的快感固然畅爽,但是刀俎做得久了,难免遗忘自己也有身为鱼肉的日子,仇敌遍布天下而无一家盟友,真的是大家都天生不待见你?

最后必须强调的是,本文虽然对“用户体验”有所评断,但是只是洗脱“用户体验”的天然神圣光环,并非否认其合理性,百度百家的广告生态一直以来都远离完美,百家内部的很多自媒体人也都向百度建议优化广告形式,寻找权衡之道。只是,这个磨合,必须交由自然市场来完成,说白了,用户可以用脚投票,数据最终会反馈并影响百度的决策,这才是生态圈的博弈,外来物种的入侵,只会造成灾难。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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酥耳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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